长春市平稳度过最长采暖期

日期:2013-04-17 09:12:04   来源:博容   阅读:0

    15日零时,长春市最长一次采暖期正式结束。
 
    根据《长春市供热管理办法》规定,2012~2013年采暖期,从2012年10月25日开始,到2013年4月10日止,共计167天。由于本采暖期开始和结束时均遇寒冷天气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指示市公用局及时启动弹性供热机制,因此,开栓时间提前3天,结束时间延迟4天,整个采暖期长达174天。
 
    虽面临严峻气象条件,但通过三年的冬病夏医、“暖房子”工程、城市供热布局调整,长春市城区新增供热能力7155万平方米,供热能力大幅提升,供热格局更加合理,严重影响供热质量的隐患问题明显下降,社会各界普遍反映本采暖期是近10年来供热形势最为平稳、供热质量最高的一年。
 
    目前,城区4个热电联产区域配置调峰锅炉房14座,调峰能力达2345万平方米。在连续出现的低温寒潮、电厂故障、供热尖峰等过程中,8个调峰锅炉房及时启动,共切换卸载157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,缓解了集中供热热网运行压力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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